关于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及清退存量门诊预交金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4-24


根据国家6部委印发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财务发〔20255号)文件要求,即日起医院将对存量门诊预交金开展清退工作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清退范围

201210月至20137月期间,通过就诊卡预存门诊预交金且账户仍有余额的患者。

二、清退时间

即日起-20251231日。

三、清退流程

1、患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、就诊卡或系统内绑定手机号码的手机到收费窗口办理退款;

2、委托代办人需携带委托书、委托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收费窗口办理退款。

四、办理地点

门诊大厅1楼收费处8号窗口

五、办理时间

工作日及节假日均可办理,工作时间: 8:00-11:3013:30-16:00

六、咨询电话

如有疑问,请拨打电话0571-87827202(门诊收费处)。

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所有

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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