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公示

发布日期:2025-04-03

收费公示

为更好地服务于病人,满足不同病人不同层次的就医需求,提高满意度。根据《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》(浙卫发【200071号)和《关于新增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浙医保联发【202121号)文件精神,医院开展以下特需项目,现予以公示。

项目名称

计价单位

价格(元)

备注

医学整形服务(面部环钻切除术)

200

由需方自愿选择,不纳入医保结算

无创相控射频治疗

2000

由需方自愿选择,不纳入医保结算

微力挂丝嵌甲矫正术

每甲/

900

由需方自愿选择,不纳入医保结算

病甲磨削术

每甲/

140

由需方自愿选择,不纳入医保结算

公示期限2025403日——2025417日(10个工作日)

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

  20254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