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腔科特需项目价格公示

发布日期:2023-05-12

收费公示

为更好地服务于病人,满足不同病人不同层次的就医需求,提高满意度。根据《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》(浙卫发【2000】71号)和《关于新增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浙医保联发【2021】21号)文件精神,医院开展以下特需项目,现予以公示。


序号

项目名称

计价单位

价格(元)

备注

1

玻璃离子牙体修复术

每牙

90

2

纳米树脂牙体修复术

每牙

240

3

镍钛根管器械超声塑形术

每根管

180

4

热塑牙胶垂直加压根管内修复术

每根管

220

公示期限2023年5月12日-2023年5月25日(10个工作日)


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

2023年5月12日